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造橋分駐所於113年7月16日19時許接獲報案,稱於造橋鄉台1線發生交通事故,員警獲報後趕赴現場處理,以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員警到場發現自小貨車緊貼自小客車並起火燃燒,1輛電動小客車卡在對向路旁同時燃燒,員警趕緊疏導車流,確保救護人員順利協助傷患,經初步了解,41歲姜男駕駛的電動自小客車沿苗栗縣造橋鄉苗8線由北往南行駛,行經台1線路口時疑似煞車不及,撞擊2輛停等紅燈,分別由54歲陳男駕駛的自小貨車及36歲陳女駕駛的自小客車,電動自小客車撞擊後滑行至對向路旁山壁,造成電動自小客車及自小貨車起火燃燒。
火勢經消防人員到場後迅速撲滅,本次事故造成3輛車毀損,3名駕駛及2名乘客分別受到多處擦挫傷,駕駛經酒測後並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原因待後續釐清,警方提醒,車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注意號誌狀況,以保障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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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原始網址:撞擊一瞬間起火燃燒 3輛車付之一炬 所幸當事人僅受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