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涉違反勤務紀律 已重懲並移送究辦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交通分隊蔡姓小隊長遭檢舉違反勤務紀律,督察單位立即進行調查,將該名小隊長懲處並調整服務單位,違法部分依法移送偵辦。

有關蔡員違反勤務紀律部分,已將其記過二次及並改調行政警察職務及調整服務地區,另協助預留出入登記簿空格之6名員警,分別核予申誡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及調整服務地區,時任蔡姓及柯姓分隊長督導不周,分別核予申誡處分;另可能涉及違法部分,依法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交通分隊同仁因案調整單位之勤務空缺,本分局已請該分隊小隊長一同輪值處理交通事故,維持線上處理量能,本局局長已指示交通大隊專案函報派補交通專責警力,目前警察局刻正作業中,避免影響案件處理時效及品質。

警方強調,對於所屬人員涉入不法行為,絕不姑息,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護短的原則,深入查究到底,以端正警察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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