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東縣幅員狹長,大眾運輸系統不便捷,對於行動不靈活的失能長輩、身心障礙者而言,交通問題成為外出時首要面對的難題,為讓他們放心出門、平安回家,東基公益伙伴「一粒麥子基金會」日前辦理復康巴士行車安全教育訓練,特邀臺東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前來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強化駕駛員風險感知與安全意識,提升道路安全駕駛能力,並落實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乘客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基金會指出,目前一粒麥子在台東縣已投入長照交通接送服務的復康巴士就有76輛,去年總計服務約3萬人次,提供住在台東偏鄉且有交通接送需求的失能長者或身心障礙者就醫、就養的便利性,而71位司機當中不乏有軍、警職退休人員,他們在交通安全觀念上優於一般民眾,常讓搭乘者倍感安心。然而,台東縣鄉間與郊區多為無號誌路口,民眾駕車行經無號誌路口,往往對於路權的不熟悉或有所誤解,因而造成交通事故發生,其中「車輛在同為支道的路口路權」深感疑惑,究竟誰有優先權呢?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在未劃分幹、支道的路口(簡稱為同為支道路口),全部行向均無設置號誌及停讓設施的路口,汽機車須依據行車方向及相對位置(駕駛人對左方來車視野被擋程度較大)來判斷通行順序:「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兩車皆為直行車或皆為轉彎車時「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及兩車為對向關係、皆為轉彎車,且欲駛入同一車道,「右轉車應讓左轉車先行」的規定。應怎麼做才確定轉彎車有「讓」直行車呢?一個簡要原則:轉彎車應等對向無來車或對向來車距離尚遠才可通過。
該局交通隊長劉正達呼籲,台東縣近3年發生在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計有30死3,783人受傷,經分析肇事原因,以行經路口「未依規定讓車」為主因,其次為「應減速未減速」及「未注意車前狀況」。可見交岔路口事故頻發,為降低事故傷亡,提升民眾行車安全,無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違規取締,已是本局專案重點執法項目,今年截至目前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共告發829件,駕駛人行駛在支線道上須將「車速降為零」,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後再開車。
「停讓」觀念是用路人確保交通安全之最高原則,當車輛到逹路口時,請駕駛「減速」且提高注意力,不任意違規,進而避免肇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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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原始網址:「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 誰讓誰」東警一粒麥子基金會交通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