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權益保障法案待協商 行政院草案進度延誤

記者鄭儷絲/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6月12日初審通過「新住民基本法」、「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但就法案名稱、保障對象、專責機構如何設置等關鍵條文,朝野都未達共識,因此關鍵通通保留送交朝野協商,將待行政院會通過相關草案後,再到立法院會逕付二讀,與初審版本併案協商。

「新住民基本法」於3月29日排入內政委員會交付審查,「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曾於4月29日排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因有多項條文未達共識,內政委員會召委高金素梅表示,待520後行政院提出草案再進行審查。時隔至今,行政院版本仍然來不及送入委員會審查。

會中朝野依舊對法案名稱、保障對象、專責機構如何設置等關鍵條文仍無共識。高金素梅指出,目前7項草案已併案完竣,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請行政院於6月21日前將相同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將在院會逕付二讀後,再併案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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