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11日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電價已在今年4月調整,目前政策朝穩定方向。臺北捷運公司表示,經濟部近3年來已調漲北捷電價累計高達53%,政府一方面推動大眾運輸,一方面卻對擔任大眾運輸的臺北捷運電價大幅調漲,政策似相互矛盾。盼中央重視捷運用電特性,比照民生用電漲幅收費,與北捷共同推動低碳、永續的綠色運輸。
臺北捷運自110年至112年,電價漲幅已高達34%,今年再調漲14%,累計電價漲幅高達53%,預估113年電費約28億元,約占公司整體營運成本13%,儘管北捷努力進行節電措施及開源節流,依然對營運造成沉重負擔。
臺北捷運為綠色運具,積極配合中央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及臺北市政府「2050淨零行動白皮書」訂定之「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目標等,多年來推動各項政策,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對於減少空氣汙染及降低碳排放有顯著貢獻。自疫情結束後,為振興觀光產業不遺餘力,因應各項大型活動如跨年、大巨蛋球賽等,均加開列車疏運旅客;並且與中央齊心力推TPASS,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
北捷電力用在民眾、服務民生,與使用電力生產製造產品銷售營利的高毛利產業不同,卻被歸類為「產業用電」類別優先調漲,不但與推行綠色運輸政策相互矛盾,更讓北捷感覺變相懲罰之慨。
臺北捷運平均日運量超過200萬人次,早已成為雙北民眾通勤往來日常所需,用電特性應屬民生用電,應專案比照民生用電最低級距調漲,電價漲幅高達53%顯不合理。在此懇切呼籲中央,將捷運及鐵路等軌道系統的用電類別歸為民生用電計算,相較於私人運具,軌道捷運系統更能有效降低空氣污染及碳排放,具有能源效益。期盼與政府配合之下,積極推動綠色運輸,朝向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民生電子報原始網址:鼓勵大眾運輸發展卻連3年調漲電價 北捷:不宜變相懲罰營運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