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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角色時報李文賓/高雄報導】警方表示,根據民眾發文至社群媒體之影像,於新豐街一帶,有民眾違停車輛導致出入口無法通行。小港分局於113年5月17日15時許接獲屋主報案,稱住處有自小客車擋住出入口,並稱要施工維修住家電燈,經警方通知該自小客車車主,該胡姓車主(男、78年次)表示無違規且未影響住户出入不移車。
民眾發文至社群。(高雄市小港警分局提供)
因該處並無劃設紅線,尚不能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掣單舉發,經警方多日聯絡,已聯繫屋主拆除鷹架,並勸說胡姓車主予以移車。另屋主架設鷹架佔用道路施工未申請許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3款掣單舉發。另車主認其權利遭受侵害等情,可逕向警方報案,警方將依法辦理。
屋主使用鷹架圍住停放在門口的車輛。(高雄市小港警分局提供)
很角色時報原始網址:停車妨礙出入 屋主鷹架圍住反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