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豐原區一名男子日前至賣場購物,結帳時不慎將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遺落在櫃檯,店員發現後在店內守著該筆款項1日,仍未見失主返回尋找,故將拾得款項送至派出所招領,警方依規定受理後,並前往賣場調閱影像,確認失主特徵,再調閱沿線路口監視器,最後順利尋獲失主至所領回。
豐原警分局頂街派出所巡佐劉洸華於1日下午在所擔服值班勤務時,31歲王姓女店員至所表示,其在豐原區大順街的賣場工作,於前一日(31日)中午12時許,有名男顧客結帳購買30元的螺絲,找錢過程中,不慎將5張仟元鈔遺留在櫃檯,人即離去,店員守著該筆款項等了1日,仍不見失主返店尋找,且該名顧客亦未留下會員資料,在無法聯繫對方的情形下,才會於隔日將拾得現金送交警方。
劉員依規定受理後,見該筆拾得金額不小,心想失主應該也十分著急,隨即前往賣場向店家調閱失主特徵,確認應為穿著背心、騎乘紅色機車的58歲梁姓男子所遺落。員警憑著男子的本土穿著特徵,逐筆調閱沿線的監視器影像,終於調閱到該輛機車車牌,聯繫上車主。7日下午3時許,梁男帶著妻小開心地至派出所將遺失的5000元領回,並羞赧地表示,自己直到警方通知時才發現錢財有短少,十分感謝店員的拾金不昧,以及員警的積極協尋。
豐原警分局呼籲,對於自身的貴重物品應提高警覺,妥善保管自身財務,以免發生憾事;同時亦提醒民眾如有拾得遺失物,請盡快送至警察機關或是管理單位,以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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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原始網址:豐原警察精準尋獲失主!拾金不昧故事溫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