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違規隔成10間套房罰不怕 新北鐵腕斷電

【記者葉仁富/新北報導】新北市工務局鑑於近年違規出租套房意外頻傳,為遏止違規套房出租造成憾事,最近針對板橋大同街一處地下室違規隔成10間套房出租,執行強制斷電處分。工務局長祝惠美強調,套房隔間應符合建築法相關規定,一經查獲不合格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將停止供水供電或強制拆除,以維護公共安全。

祝惠美指出,為維護居住安全,依照內政部107年4月24日台內營字第1070803969號函規定,6間以上出租套房歸類於「宿舍」用途,屬於高強度使用場所,除需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程序外,更必須定期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以確保場所逃生避難安全。

《圖說》新北市工務局為遏止違規套房出租造成憾事,最近針對板橋大同街一處地下室違規隔成10間套房出租,執行強制斷電處分,以維護公共安全。〈工務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工務局為遏止違規套房出租造成憾事,最近針對板橋大同街一處地下室違規隔成10間套房出租,執行強制斷電處分,以維護公共安全。〈工務局提供〉

她進一步說明,此次斷電場所位於板橋大同街,為地上7層地下2層建築物,地下1層原核准為店舖及自用儲藏室,屋主卻枉顧安全,擅自隔成10間套房出租牟利,且未依法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已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77條之2及77條第3項及規定。

市府自110年底接獲民眾檢舉,積極輔導屋主改善,但迄今仍未改善完成,累計處分已達新臺幣155萬元罰鍰,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租客安全,因此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祭出強制執行停止供電處分,以杜絕潛在危險發生。

《圖說》屋主不顧安全將地下室隔成10間套房出租牟利,迄今仍未改善完成,累計處分已達新臺幣155萬元罰鍰,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租客安全,依建築法規定,強制執行停止供電處分。〈工務局提供〉
《圖說》屋主不顧安全將地下室隔成10間套房出租牟利,迄今仍未改善完成,累計處分已達新臺幣155萬元罰鍰,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租客安全,依建築法規定,強制執行停止供電處分。〈工務局提供〉

祝惠美表示,市府自106年起,針對6間以上違規出租套房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輔導或拆除,截至112年8月,專案總數335件,其中306件已解列,尚餘29件持續要求改善或補辦手續並滾動檢討,展現市府強力取締維護居住安全決心。

她強調,套房隔間應符合建築法相關規定,必須辦妥變更使用、室內裝修、公安申報等手續,一經查獲不合格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將停止供水供電或強制拆除。為守護居住安全,將持續加強取締,籲請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切勿挑戰公權力,大家應共同維護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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